上班微信群里报备,还用水印相机拍照片定位,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和肖像权吗?
上班时指纹打卡、虹膜识别、人脸识别算侵犯隐私和肖像吗?同理,你在上班期间,如没干与工作无关的事,就是安装了监控探头又如何?对你也不会有任何影响。另外,单位为何要这样做?一定有其原因,就是因为有些人会钻各种空子,为自己的私利创造各种条件,如果觉得单位伤害到了你,辞职!
我认为,上班时间内的打卡定位拍照行为,不存在侵犯所说两种权利,先说隐私权,隐私权是个人可以处分的权利,你与单位形成用工合同时,就已经放弃了自己部分权力,放弃在上班时间内的一定的人身行动自由,如指定工作时间,相对固定的工作场所等,所以对于上班时间内定位地点不存在侵犯隐私权。肖像权这一点,单位并没有使用你的肖像,拍照的用途也是证明自己本人所用,所以不存在侵犯肖像权的问题。但是工作时间之外就有可能侵犯相关权利。
根据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可见,侵犯隐私权、肖像权等的前提是“非法侵害”“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”。
根据《民法总则》
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不得违反法律,不得违背公序良俗。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可见,当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范围内,用是否违背公序良俗来判断。
具体到你的案例中,你所述属于公司的规章制度,即不属于违法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,也不属于“非法侵害”“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”的行为。
对于公司的规章制度,员工有遵守的义务。如果认为不合理,可以向公司提出协商修改。当然公司没有义务一定修改。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如果公司未经员工的同意,将员工的肖像用于广告宣传、收费使用等,那么就属于侵犯隐私权、肖像权行为了。